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2018-05-16    来源: 东莞百安石化

201805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在东莞市组织召开了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工作组由技术专家、东莞市环保产业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及水域生态调查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项目情况介绍、查阅验收相关材料,并现场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过讨论提出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企业现有建设内容概况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公司”)主要经营液体化工码头装卸业务,同舟公司码头为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安石化”)立沙岛石化仓储项目的配套码头,依托百安石化的储罐进行化工品仓储及装卸。同舟公司于2006年在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作业区(113°33′13.34″E,22°56′52.06″N)动工兴建了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工程(以下简称“同舟公司码头工程”),该项目于2005年6月17日获得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粤环函[2005]646号),于2009年1月9日获得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批复(粤环审[2009]5号)。

同舟公司码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万吨级、2000吨级化工泊位各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进港航道长约14.1公里,底标高-13米,宽160米,项目用海面积约18.275万平方米,使用海岸335米。装卸货种为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丙烯酸异丁酯等46种化工品,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60万吨/年。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同舟码头扩建工程”)已于2014年12月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粤环审[2014]442号,目前同舟码头扩建工程尚未建设。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在原建设地点对同舟公司码头工程进行改造,项目名称为“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在码头水工结构、设计吞吐量、泊位数量及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新增成品油装卸品种及设备。改造完成后,装卸成品油3种,化工品154种,设计吞吐量分别为65万吨/年、95万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8根成品油装卸软管、新增2组成品油装卸接口、新增成品油管道8根、新增成品油装卸区设置的拦污坎。

(三)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1月11日获得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7]7号)。

本项目2017年5月18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18日竣工,2018年1月19日领取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1900201000620)后投入试运行,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9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占总投资的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包括装卸成品油3种,化工品154种,设计吞吐量分别为65万吨/年、95万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8根成品油装卸软管、新增2组成品油接口、新增成品油管道8根、新增成品油装卸区设置的拦污坎。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严格按与环评及环评批复进行建设,不存在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码头面冲洗废水、化工品管道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采取的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依托现有项目,新增加的成品油装卸区的废水收集至A泊位污水池暂存,再泵至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化工品和成品油卸船储罐内空气外排(大呼吸)产生的废气、化工品装船产生有机废气、船舶到港排放的少量燃油废气及汽油装船时产生的油气;

1.化工品和成品油卸船储罐内空气外排(大呼吸)产生的废气、化工品装船产生有机废气通过配套在库区西侧的催化燃烧有机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此装置在2009年1月通过了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验收(粤环审[2009]5号);

2.汽油装船时产生的油气收集送到配套在库区的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处理;

3.码头部分产品船舶装卸是采取气相平衡进行装卸,如TDI、MDI、PMDI等异氰酸酯类,此类操作将不会产生有机废气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码头进港船舶鸣笛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1.本项目改造后不接收船舶在码头停泊期间产生的船舶保养废物及船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此部分固体废物由有资质的公司在码头前沿水域接收运走处理;

2.本项目产生的沾有化工品或油品的废抹布及手套(HW49)、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后方库区危险废物堆放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本项目船舶洗舱废水(HW06)在码头处经污水管接收后,泵入库区专用玻璃钢储罐(容积为100m3)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消防用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者。

2.废气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依托库区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及催化燃烧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的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油气处理效率均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标准。

2)储罐大呼吸产生废气中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醇经催化燃烧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置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苯乙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厂界噪声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57~59)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47~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的非甲烷总烃和总VOCs排放总量分别为0.047t/a和0.047t/a,符合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值:非甲烷总烃0.21t/a,总VOCs0.21 t/a。

5)危险废物控制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废抹布、手套及废活性炭收集后送至后方库区危险废物堆放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洗舱废水在码头经污水管接收后,泵入库区专用玻璃钢储罐(容积为100m3)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

3.水域生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为本项目编制《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水域生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显示:

总体而言,调查水域水柱叶绿素a平均浓度较低,水柱初级生产力处于中等水平;浮游植物出现40种(类),栖息密度平均值为357.9×104 cell/m3,全区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指数为2.160.41;浮游动物出现16种(类),平均栖息密度和生物量分别为364.88ind/m388.90mg/m3,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指数分别为1.150.34;监测区内底栖生物共出现7(),平均生物量和栖息密度分别为2.2 g/m2112 ind/m2,多样性和均匀度指数分别为1.80.6;潮间带生物共出现19种,平均生物量和栖息密度分别为17.2 g/m2175 ind/m3,全断面多样性和均匀度指数分别为2.960.78;监测区内共采获鱼卵仔鱼10个种类,凤鲚数量最多。水平拖网鱼卵和仔鱼平均密度分别为1151粒/1000 m320尾/1000 m3;监测区内采获的生物样品全部监测指标,均符合《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监测简明规程》和《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中规定的生物质量标准。

4.环境管理检查

该项目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并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通过了政府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环保应急演练;排污口设置规范,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处符合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理处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得到落实。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1.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严格在岗人员操作管理,保证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落实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2.按国家和省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对本项目的噪声、固废环保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则按具体规定执行。

项目竣工日期:2017818

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18225日——2018328

公示期:2018516日——2018615

联系电话:0769-89985678

公示网址:

http://www.topsafe.cn

附件: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Copyright © 2017. 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024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