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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及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2018-05-16    来源: 东莞百安石化

2018515日,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在东莞组织召开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及一期工程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3名专家、东莞市环保产业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成员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位于东莞港立沙岛工业区西南部,总用地面积为231875m2(合347.81亩),提供各种油品及化工品的装卸、储存、转运等物流服务。公司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23502 m2,经营货种为39种,现已建成7个罐组共59座储罐,总罐容为15.3m3,及配套泵站、装车台、装桶间及仓库、空压站、氮气站、污水站、冷冻站、办公楼、化验楼、维修间、主变电站、码头变电站、消防水泵站及消防水罐、司机休息室等设施。考虑到经营需要,公司对一期工程项目的经营货种进行调整,一期工程技改项目减少原39种经营货种中的5种,增加38种经营货种,技改后经营货种为72种,包括油品、苯类、脂类、烃类、卤代烃(二氯甲烷)、酮类、醚类、醇类、酸类、酸酐、胺类和酚类,工程内容主要将发电机排放口高度增加至15m,其余设备设施依托一期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一期项目2010年由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写了《东莞孚宝联兴仓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东莞市环保局于2010618日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0]S-0724号),项目于2010715日开工建设,2014731日完工。

2018年由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改项目影响报告表》,东莞市环保局于2018327日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1454号)。因技改报告(东环建[2018]1454号)未明确列出苯、甲苯、二甲苯、甲醇、酚类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项目需要按照《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补充完善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量。为此,公司于422日向东莞市环保局申请提交《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改项目补充报告》,东莞市环保局于53日出具批复意见《关于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改项目补充报告核准事项的函》(批复文号:东环审[2018]107号)。公司于53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19002017000316)。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一期项目总投资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678.6万元,占总投资的4.9%。一期工程技改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40%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占地面积123502 m2,主要是提供各种油品及化工品的装卸、储存、转运等物流服务。现项目已建成7个罐组共59座储罐(总罐容为15.3m3)、泵站、装车台、装桶间、仓库、空压站、氮气站、污水站、冷冻站、办公楼、化验楼、维修间、主变电站、码头变电站、消防水泵站及消防水罐、司机休息室等配套设施,公司配套的码头工程不在本次验收的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与环评阶段进行对比,具体建设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一期环评情况

一期技改环评情况

实际执行情况

1. 

经营货种为39种。

减少原39种经营货种中的5种,增加38种经营货种,总计72种。

经营货种72种。

2. 

生产性废水收集后经管道送到污水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废水进行有效处理达省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立沙岛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省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类标准的较严者,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不外排。待立沙岛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时,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立沙岛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处理排放市政截污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收集后经管道送到污水站,暂以零星废水的方式转移,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回用。待立沙岛污水厂正式运行时,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 

扫线、装车及装桶废气、罐顶呼吸废气配套治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大呼吸、小呼吸、装车台及装桶车间废气经配套治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管线阀门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0#轻柴油为燃料,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扫线、装车废气、罐顶呼吸废气使用洗涤塔或者活性炭桶吸附处理设施,其中水溶性的废气采用洗涤塔处理,而非溶性的废气用炭吸附桶处理。装桶废气使用活性炭桶吸附设施处理达标排放;管线阀门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达标排放。

4. 

备用发电机排放口高度11m

备用发电机排放口高度技改为15m

备用发电机排放口高度15m

5. 

废活性炭、清洗废渣等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报市环保转移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运营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液、废抹布手套、废空瓶危险废物分别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6. 

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100米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储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洗涤废水和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

自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隔栅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类标准的较严者,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洒水,不外排。待立沙岛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后再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为间歇排水,各区域生产废水就近排入附近废水池,废水收集后用废水泵提升排入废水池(240m3)暂存,经隔油后将低浓度废水送入废水罐(500m32个)储存,不溶于水的污油、化工品送入污油罐(500m31个)储存。其中:不溶于水的污油,化工品定期转移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立沙岛污水处理厂未正式运营前,低浓度废水以工业零星废水方式转移处理,待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后再交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公司分别在车台、装桶间、7个储罐罐组设有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工艺分别为洗涤塔+活性炭/活性炭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废气处理装置详见一览表。

区域

主要气体处理装置

处理能力(m3/h

1#罐组

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800

2#罐组

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800

3#罐组

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800

4#罐组

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800

5#罐组

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800

6#罐组

活性炭吸附

1200

7#罐组

活性炭吸附

1200

装车区

洗涤塔+活性炭吸附

800

活性炭吸附

800

活性炭吸附

800

仓库

活性炭吸附

1600

总处理能力

10400

 

(三)噪声

噪声一般来源于机泵、空压机、风机、发电机等,主要防护措施包括:

1)各种机泵及动力设备选用低噪声、性能好的产品。

2)对空压机、风机采取消声、阻尼、减震等措施,通风机进出口风管设软接头、消声器;各种振动设备采用混凝土独立基础。

3)加强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水经隔油预处理的废油和废化工品(HW08)、洗罐产生的废有机溶剂(HW06)、沾染化工品的抹布和取样瓶(HW49)、废气处理后的废活性炭(HW49)以及库区生活垃圾等。

目前,对危险废物经收集装桶后储存在危险废物收集点,然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出水口的水样pH值、五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值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标准的较严值,达标回用。

2)废气

a.有机废气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有机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0102030607号罐组、装桶作业以及装车作业的苯、甲苯、二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甲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管线阀门无组织排放废气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b.备用发电机废气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两台备用发电机尾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废气经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苯:0.0810 t/a ,甲苯:0.134 t/a ,二甲苯:0.2762 t/a ,甲醇:0.0727 t/a ,非甲烷总烃:1.0915 t/a VOCs2.5718t/a,二氧化硫:0.013t/a,不超过本项目排污许可证排放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最新的环评报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罐区、装车台及化学品仓库外100m。公司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勘查,出具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图。该范围已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管理规定运营。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未发现有验收不合格情形。因此,项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优化装车及装桶废气、罐顶呼吸废气配套收集、吸收、吸附处理系统,明确作业规范。

一期项目竣工日期:2014731

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日期:2018328

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1854

公示期:2018516日——2018615

联系电话:0769-89985678

公示网址:http://www.topsafe.cn

附件:

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及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

/upfile/weipic/1/20181108/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及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

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及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upfile/weipic/1/20181108/东莞孚宝联兴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及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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