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
地点: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18825852463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同舟码头扩建工程其他说明事项
附件2:同舟码头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附件3: 同舟码头扩建工程验收意见